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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时间:2022-12-26 来源: 访问量:

财会〔2022〕3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  政  部     

  2022年11月30日 


解释16号2023.pdf

主办单位: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5号邮编:4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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