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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累计下达100亿元支持乡村振兴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11-15 10:0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我省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近日省财政厅新增下达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补助资金7亿元,支持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今年以来,省财政已累计筹措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亿元,并引导各市县同时投入衔接资金105亿元,助力我省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省财政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创新资金管理方式,连续6年在国家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累计获得奖励资金15.2亿元。

  一是夯根基,资金保障能力更稳固。过去5年,省财政厅累计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资金229.4亿元、衔接资金194.4亿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稳固的资金保障。

  二是优政策,资金支持重点更突出。制定财政衔接推进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突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倾斜力度,稳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推动全产业链提质升级,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是重帮扶,利益联结机制更紧密。强调建立健全联动带农富农机制,积极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让农民参与进来,形成企业和农户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保证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致富。

  四是补短板,乡村基础设施更完善。结合乡村建设实际,继续支持弥补农村供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和急需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项目,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五是强监管,资金绩效导向更明确。切实发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资金正向激励,2022年安排资金4.7亿元,分别对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优秀的省辖市、优势特色产业重点绩效评价优秀的县进行奖励,引导市县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质量。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强省建设的各项重大部署,持续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我省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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