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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前三季度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15.9亿元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10-28 17:36

  2022年以来,漯河市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效应,通过足额预留份额、提高评审优惠等具体措施,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印发《漯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是对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是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三是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2022年前三季度,全市政府采购计划17亿元,实际采购16.3亿元,节约资金692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4.1%。其中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的总采购额为15.9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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