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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财政局四举措管好用好财政直达资金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8-12 11:28

  今年以来,平顶山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上级关于财政直达资金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持续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监督管理,促进直达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助推政策资金更快惠及基层、企业及民生。截至7月末,平顶山市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进度100%,支出进度68.2%。

  一是及早部署。成立财政直达资金工作专班,建立资金分配、下达、使用和监管等机制。组织财政、发改、工信、住建、卫健、人社、教育等部门进行会商,研究制定合理有效的资金分配方案。要求各部门提前做好项目谋划、评审论证,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变“资金等项目”为“项目等资金”,确保财政直达资金能够迅速下达、及时支付。

  二是快速拨付。加强内部协调配合,从指标下达到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责任到人,确保收到上级下达财政直达资金指标后,当天迅速分解,并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分配下达完毕;收到调度库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各县(市、区),确保直达资金不等不靠、使用规范。

  三是严格监管。按照财政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财政直达资金单独下文、单独标识、单独调拨,点对点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依托动态监控平台建立资金台账,全过程、全链条跟踪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定期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下达《财政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关注函》,督促有关单位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是注重实效。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惠企利民“双促进”目标,强化资金公共属性,紧盯资金投向、紧抓支出使用,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为人民群众解忧,资金使用效果显著,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充分发挥了扩投资稳增长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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