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和省政府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厅对1995年1月1日--2022年4月13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59件,拟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41件。现将《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河南省财政厅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8月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将提出的意见发送tiaofachu@126.com邮箱。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郑州市经三路25号河南省财政厅条法处(邮编:45000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和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整理、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南省财政厅
2022年7月28日
结果反馈
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意见的结果说明
2022年7月28日至8月7日,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规定时间,没有收到社会各界对本文件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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