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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6-27 12:27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

豫财农综〔2022〕20号

洛阳市、商丘市、信阳市、驻马店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汝阳县、民权县、新县、确山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为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 50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54号),现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资金规模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项目资金),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11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要求,现一并下达2022年度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见附件)。请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相关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根据相关示范区申报的建设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绩效目标,报省乡村振兴局和省财政厅备案。

  各地要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项目建设、验收和合同管理,强化跟踪调度和督促,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要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评审论证,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严格落实各环节绩效管理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效益。安排给脱贫县的项目资金,按照《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情况表

          2.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4日



  豫财农综〔2022〕20号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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