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更好地保障行政单位有效运转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我厅研究起草了《河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6月1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421782477@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郑州市经三路25号河南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邮编450008),并在信封上注明“《河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河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河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河南省财政厅
2022年5月13日
结果反馈
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说明
2022年5月13日至6月13日,《河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规定时间,没有收到社会各界对本文件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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