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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1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面试答辩疫情防控告知书

时间:2021-12-02 来源: 访问量:

  1.请申报2021年度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考核认定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申报人员参加面试答辩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面试答辩时间拟定于12月7日或8日,评委会将在面试前一到两天短信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申报人员须按短信通知内容回复确认,不按短信要求回复确认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并在面试答辩前48小时内(从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到本人面试答辩报到时间不超过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并领取纸质核酸检测报告。

  4.申报人员须按规定报到时间(不早到不迟到)到达面试地点,主动出示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身份证和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侯考室;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侯考室,不得参加面试,按主动放弃评审资格处理。

  5.有境外活动史、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申报人员,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郑州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申报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面试的申报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评审资格。

  7.申报人员须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候考和面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8.申报人员须自觉维护面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候考室后,将手机、电脑等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与其他人员保持安全距离,答辩结束后按规定即刻离场。考生在候考或面试期间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并按规定妥善处置,视为主动放弃评审资格。

  9.申报人员须在面试当天上交本人签名的《河南省2021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面试答辩疫情责任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面试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取消今年评审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主办单位: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5号邮编:4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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