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省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综合素质,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财会〔2013〕5号)要求,结合财政部分配我省的计划指标,兹定于8月4日—8月10日组织总会计师素质提升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省内部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省内会计界专家学者等。
二、培训内容
企业数字化、人工智能、财务共享、“十四五”规划、智能会计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8月4日至10日。8月4日报到,8月10日返程。
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环岛南路4001号)。
四、有关事项
(一)参训人员于7月30日前在“河南省会计人员培训报名系统”(http://222.143.32.105:8006/train/#/Login)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回执。
(二)培训费统一安排,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参训人员自行订票。建议预订8月4日13:05-15:15厦门航空MF8358郑州新郑至厦门高崎,学院统一安排接站。乘坐其他车次或航班的学员请自行到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报到。
(四)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参训人员无发烧、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报到前14天以内无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过疑似、确诊患者。培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五)参训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认真落实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加强学员管理各项规定,服从培训期间的各项管理和安排,树立干部良好形象。
(六)此次培训委托河南省会计学会、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协助办理。
联系人:
1.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刘超群 0371-65808470
2.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刘泽卿 0371-60137328
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王 龙18030258020
河南省财政厅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