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10-0202-2021-00001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标  题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的通知
发文字号 [2021]8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31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的通知

[2021]8号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财政部于2020422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财办监〔202010号),202123日印发了《关于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财办监〔20217号),要求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使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有机融合、协同推进,共同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联合监管工作要求,为强化我省会计评估行业联合监管工作,同时为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行业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内容共分三个部分。

(一)加强党对联合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内容:明确监督局、企业处、会计处(以下简称厅机关相关处)和省行业协会在厅党组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共同履行法定职责,承担监管任务,定期向省财政厅党组汇报联合监管工作有关情况;二是实施联合检查工作中要建立临时党支部,开展政治学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的纪律为统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督促指导落实各项检查任务。

(二)建立联合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主要内容: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厅机关相关处和省行业协会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二是建立监管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合监管会议,研究联合监管的重点任务,安排部署联合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定专人负责联合监管具体事务的协调和衔接工作;三是明确联合监管工作要严格按照“六统一”原则(统一检查计划、统一规范程序、统一标准制度、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处理处罚、统一发布公告)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要求组织实施;四是明确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内容及重点监管对象的产生,做到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有机结合。

(三)提高联合监管工作成效。主要内容:一是要求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构建行业监管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二是通过建立成果共享机制,推动联合监管成果在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共享共用;三是充分运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会计执法检查和“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系统,提升联合监管成效;四是明确通过充实监管队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发挥会计评估行业人才优势等措施,加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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