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170号)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通过综合评审,拟表彰河南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50个、先进工作者150名。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2日至1 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向河南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留真实单位、姓名。
河南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5802904(兼传真);0371-69690228。
通讯地址:郑州市经三路25号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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