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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财政局:减租降负促发展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6-08 10:34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近日,鹤壁市财政局联合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承租市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用于经营且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要确保免租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承租单位应于7月30日前向出租单位提出减免房租申请,已预缴房租的,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租期顺延或直接退还房租;尚未支付房租的,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租金。

  为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减免房租事项不再报市财政局审批。各出租单位要留存好相关资料备查,并于8月30日前将本部门房租减免政策执行情况向市财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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