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新闻

鹿邑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5-07 15:33

  鹿邑县财政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增强政治责任感,主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为全县疫情防控防治撑起了一片天。

  一、精心谋划,做好保障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印发了《鹿邑县财政局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鹿邑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科室和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贯彻落实,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二是积极与卫健委、医保局等结合,研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预拨医保资金520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200万元,及时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资金保障;三是调整支出结构,将疫情防控防治资金作为重点保障对象,拨付卫健委疫情防控防治资金500万元,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资金1300万元,各乡镇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60万元,交通、住建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经费178万元。

  二、开通拨款“绿色通道”

  多次召开社保、预算、国库等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座谈会,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各业务科室要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在特事特办、服务疫情防控、做好资金保障的基础上,实行先总额下达指标,再按计划分批、分项支付资金的原则办理资金支付等业务,开通了拨款“绿色通道”,既简化程序,又规范支出,确保了疫情防控防治经费的迅速落实。

  三、迅速落实上级新政策、新要求

  一是及时落实一线医护人员工伤保险。积极与人社局、卫健委等结合,及时预拨工伤保险基金,为全县奋战在疫情防控战线上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落实工伤保险提供良好的保障。二是采取有力措施,为患者落实医保和财政补助政策。根据豫医保明电〔2020〕2号等文件要求,县财政局和医保局等密切协作,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符合文件规定的患者及时医保和财政补贴。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强化对“三保”经费的保障力度;同时建立和完善疫情防控防治资金台账,实现对疫情防控防治资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精准上报疫情防控投入

  建立疫情防控防治经费支出日报告制度,同时建立微信报表群,提高了工作效率。认真审核支出、坚决剔除非疫情防控的支出,严格落实专款专用,把好钢使在刀刃上。截止到目前,全县财政共计拨付各类疫情防控资金3733.1万元,为医疗卫生机构更好地开展疫情防控防治提供了良好地物资和资金保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