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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财政局八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3-12 12:57

  2月23日上午,新乡市财政局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中央政治局2月21日会议精神和市委关于全市复工复产会议精神,结合市财政局工作职能,研究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通过调整预算安排、向上争取资金等做好各类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资金拨付各个节点无缝衔接,确保最短时间完成资金拨付;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非重点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居民生活物质供应和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力争2月底前拨付到位资金1.5亿元以上,资金支出达到1亿元以上,预拨医疗机构用于医疗费用、工伤项目等,帮助医疗机构缓解压力。及时下发政策文件,保证医护人员的福利待遇。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二、全面兑现上级各项政策

  全面梳理上级疫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凡中央、省、市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为确保我市疫情防控期间蔬菜储备和有效投放工作落实到位,支持服务业发展,优先保障“菜篮子”,积极筹集财政资金60万元拨付新乡市牧绿菜业有限公司和新乡市信利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以保障我市蔬菜市场平稳运行。同时下达相关县(市)、区7户家政服务企业资金25万元,有效支持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

  三、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

  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大力支持各项事业发展,对“菜篮子”工程、流通企业等行业,本月底前各项补助要落实到位。整合涉农资金,切实履行好“菜篮子”工程计划,提前拨付科研资金。支持好项目的前期工作,为支持项目资金提供保障,保证项目的前期工作要落实到位。提前拨付市本级2020年科技专项资金,特别是于2月底前拨付市科技局新冠病毒防控应急科技攻关专项资金110万元。

  四、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

  筹措3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鲲鹏生态建设,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积极申报6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生态城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国开行、欧洲银行贷款,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五、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争取省国开行应急贷款资金3亿元,会同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投资集团共同为全市19家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关的生产企业放贷1.82亿元,并专一安排0.18亿元用于防疫口罩的购置。同时,会同市工信局研究制定了无情的支持全市企业复工复产13条政策措施。二是落实减免企业租金政策。积极动员国有企业落实减免企业租金政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督促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相关政策。一是将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二是市属国有企业在疫情期间为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减少的租赁收入,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处理。三是市属国有企业要抓紧梳理汇总中小微企业承租经营用房情况,研究制定房租减免工作流程,加强对所属子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管理。四是加大对市属国有企业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减免企业房租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督导力度,确保减免房租政策落实到位。

  六、助力中小微企业减轻负担

  一是因疫情影响阶段性减免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影响,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三项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力度。积极争取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核准后,享受返还标准为6个月的企业及职工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三是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给予资金支持。四是在疫情期间为入驻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费用的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最长3个月的特殊时期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减免租金费用的50%,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解决。

  七、高度重视复工企业监管

  加大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特别是市财政局直接管理的新乡平原发展、新乡平原国资、新乡生态城、新乡供销联社等企业的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监管,确保两手抓两手硬。

  八、加快政务信息化服务

  积极推进网上办公,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实现“不见面”服务,“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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