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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财政局坚持四个到位 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3-06 10:58

  自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来,新乡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将支持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履职尽责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后勤保障。

  一、安排部署到位。1月26日(大年初二)上午9时,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荆汝大同志召集市财政局有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紧急会议,传达中央、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对市财政局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成立新乡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面组织协调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同时,印发《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财政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支持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二、资金保障到位。为切实保障好我市疫情防控经费工作,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作开展,新乡市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紧急下拨专项资金,开辟疫情资金拨款和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两个“绿色通道”,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为首要目标,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计划经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无需履行政府采购备案等手续。1月26日(大年初二)12点,全市财政第一时间到位疫情防控资金1635万元,用于医疗救治、设备和防控物资购置、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截止3月2日,全市财政已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资金15961万元。同时,市县财政从医保基金中为定点医疗机构预拨610万元,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助。在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的基础上,妥善解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预拨工伤保险疫情专项资金2600万元至我市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切实保障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待遇。

  三、政策落实到位。为及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政策,市财政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会同市卫健委紧急出台新乡市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正月初一,联合医保局下文,明确确诊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全部由财政负担,之后各级财政清算。正月初二,市财政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市、县要科学调度国库资金,确保及时足额满足防控、医疗工作需要。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经同级防控指挥部批准,免除政府采购审批、备案手续。正月初三,联合卫健委下文明确医务人员防控医治期间岗位补贴政策:一线医护人员300元/人天、辅助医护人员200元/人天。正月初四,联合卫健委、医保局下文明确疑似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全部由财政负担。协调国库、银行在假日期间启动支付系统,为市指挥部安排资金2000万元。正月初五,联合人社局、卫健委下文明确医护人员在救护期间被感染的享受工伤待遇。为13家医疗机构预拨工伤保险金2600万元,之后据实清算。正月初六,和省财政厅沟通,省财政为我市预拨现金1亿元。联合投资集团和省国开行沟通,为我市授信应急贷款3亿元,专项用于防护、消杀用品企业流资、防控物资储备、医疗设备购置和医疗条件改善,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将提供保障。正月初七,密切关注各县(市、区)疫情期间现金使用情况,加大对县(市、区)资金调度力度,向县(市、区)调拨疫情现金0.5亿元,已累计调拨现金1亿元。

  四、服务提升到位。全市财政部门落实战时状态要求,各相关负责同志提前返岗,确保经费及时安排拨付,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各项工作畅通无阻,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及时建立疫情防控投入情况日报制度,要求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在每日10:00前,将当日疫情防控资金日报表报送至市财政局,以全面掌握疫情防控投入情况。为做好无主庭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形成联防联控的社会局面,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荆汝大同志亲自挂帅,带领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严防死守,从1月28日开始,轮流到结对帮扶的无主庭院进行值守,为帮扶社区构筑起一道严实的“防护网”,市财政局党员干部也因此被社区居民亲切地称为平安的“守护神”。在我市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市财政局按照新乡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由局党组成员赵汉钦同志牵头,组成联合行动组,加强配合,迅速行动,优化程序,第一时间解决市场监督简易程序、即时处罚无票据问题,为配合全市稳定市场价格供应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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