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确保道路救助工作不间断,我省迅速启动应急工作机制,为疫情期间需要申请救助基金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帮助。在救助申请环节,垫付申请正常受理,案件调查通过电话、微信方式进行。医疗机构在受害人抢救结束后,原则上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并做好非现场办理的沟通指导。在审核支付环节,实行“不见面”办公,救助基金审核、审批、支付等流程,通过道路救助基金管理系统即可实现,确保了救助基金垫付资金及时到位。
2月份以来,全省累计救助交通事故中受害人119人次,垫付资金560.68万元,为在疫情防控期间抢救伤员生命、减少社会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