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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栾川县财政局:抗击疫情,财政在行动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3-03 09:12

  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以来,洛阳市栾川县财政局高度重视、闻令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安排部署,结合岗位实际,发挥自身职能,全力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夯实战“疫”堡垒。截至2020年2月27日,栾川县投入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共计1537.74万元。其中:拨付县卫健委741.1万元;拨付卫生计生监督所40万元;拨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4万元;拨付县医院200万元;拨付中医院160.64万元;拨付各乡镇150万元;拨付县公安局33万元;拨付县应急管理局149万元。同时组织部门分配给各乡镇及防疫一线单位特殊党费75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社保基金有序发放,2月份共拨付社保基金2608万元。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发挥政策效应。近日,栾川县委、县政府围绕保障疫情防控、为企业纾难解困、支持复工复产、加强政策调控等方面密集出台惠民政策,县财政局快速行动,强化资金保障,保证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根据县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实体经济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栾政〔2020〕2号)要求。围绕持续加大还贷周转金支持力度,县财政局实行疫情防控期间还贷周转金超期使用滞纳金减免优惠政策:2月18日,为中钛集团洛阳市金红石钛业有限公司办理还贷周转金500万元;2月27日,为栾川县鑫进贸易有限公司及栾川县宏景大酒店分别办理还贷周转金各500万元;2月28日,为栾川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办理还贷周转金1000万元,帮助企业渡难关,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通知》对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的要求,县财政局与县科工局、人行等部门对接,将栾川县君山制药有限公司申报为我县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下一步将根据企业获得专项再贷款金额,向上级申请财政贴息。

  围绕针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 2 个月租金方面:坚决落实对财政局监管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 2 个月租金。2月21日,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减免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租金的通知》,已正式印发至全县各单位,要求各单位严格按要求落实减免房租事宜,并及时上报备案减免租金落实情况。

  三是落实上级政策,开辟物资采购绿色通道。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工作的通知》(洛疫情防指办〔2020〕52号)要求,县财政坚持高效便捷原则,为我县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开通“绿色通道”,物资和设备由采购单位以合理价格向供货商直接购买。截至目前,各疫情防控单位共采购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救灾物品等防疫物资550余万元,较好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四是落实补助补贴,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县人社、扶贫、财政部门联合印发《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栾人社〔2020〕8号),进一步激发我县劳动力自主创业、外出就业的内生动力。县财政部门统筹安排500万元用于贫困群众外出务工及自主创业奖补资金,保障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助力实现“外出就业有门路、就近就业有岗位、返乡创业有支持、技能培训有提升”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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