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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财政局助力经济运行稳定 牵头制定中小企业房租减免政策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2-14 15:11

  2月12日,安阳市财政局牵头印发《安阳市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房租减免实施细则》,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减轻压力,助力全市经济运行稳定。

  按照《安阳市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房租减免实施细则》规定,安阳市将对2020年1月27日以前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疫情期间继续承租市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行政事业单位及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所属对外出租的经营性土地、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减免1个月,减半征收2个月房屋租赁费。同时,鼓励其他资产类经营用房业主适度减免疫情期间中小微租户的租金,鼓励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市场化载体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承租的经营性房产房租,由业主对中小微企业租户直接予以减免,减免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按程序相应调减2020年非税收入预算。因减少房租收入影响单位“保工资、保运转”的,经主管部门对其年度收支进行核定后,由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内予以补助。

  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对外承租的经营性房产将采取“先减免后审批”的形式,由国有企业对中小微企业租户先予减免,后凭相应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向同级财政部门的国资监管科室申请,经审批后调减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预算,因此减少的租赁费在年度企业效益考核时视同企业收入。

  对其他资产类经营用房和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市场化载体的租金的减免,不得强制,鼓励本着自愿的原则,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分别报工信、科技部门备案,作为评先表彰和申请财政支持项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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