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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加强省属功能类、公益类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2-17 16:35

  为切实履行省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推动企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实施办法,启动省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共7章36条,包括管理职责、决定机制、预算管理、分配管理等内容,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细化出资人工资分配监管职责。按照“管少、管住、管好”要求,明确省财政厅在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对有关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原则上实行核准管理,同时强化对工资分配的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督,健全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

  二是优化工资总额确定方法。在总额确定方法上,统筹考虑一揽子因素合理确定工资总额,强化联动指标的市场对标,使工资水平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律;在分配主体上,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由企业自主编制,在工资总额内企业自主分配,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更加突出。

  三是构建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将工资总额预算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等工作衔接,以业绩考核工作性指标得分为基础构建任务完成率指标,与经济效益指标、劳动生产率指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指标共同构成工资效益联动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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