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新闻

郑州市财政多举措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2-05 16:10

  2019年,郑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及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确立的工作目标,坚持夯实“一个基础”,抓好“两项整合”,促进“三个联动”,有力支持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夯实制度基础。积极构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体系,结合中央和省级出台的多项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意见,积极参与《市委加强以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方案》《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2019年郑州市产业发展“1+3”方案》等政策制定,健全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体系,完善财政支持投入保障机制,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夯实制度基础。

  二、抓好两项整合。一方面,积极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按照中央和省里统一部署,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落实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推动市级审批权下放。在预算编制阶段对行业内涉农资金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进行整合,明确约束性任务资金比例不超大专项总额度的50%,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不低于80%。在项目谋划和预算执行阶段,依托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完善部门间会商机制。另一方面,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整合。将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一体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的同时,结合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项目,加强对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较差、但又不属于贫困村的地区政策扶持力度,弥补政策空白区间,力求实现“1+1>2”的政策效果,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协调推进。

  三、促进三个联动。一是促进财政内部协作联动。针对财政部门内部不同处室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建立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财政部门内部会商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沟通资金安排情况,对重复资金进行源头整合,避免涉农资金碎片化投放。在预算执行环节及时沟通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支付进度,了解财政各项支农政策落实情况,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促进部门协调联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召开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农业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土地流转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涉农项目为抓手,谋划好2020-2022年财政中期规划,抓好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各项资金和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有效落实。三是促进市县两级联动。以河南省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为抓手,促进市县两级抓好扶贫资金使用,每旬统计县(市、区)扶贫项目及资金支出进度,及时通报市扶贫办、有关县(市、区)财政部门,督促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以全市乡村振兴财政投入统计机制为抓手,按时汇总全市农业农村领域财政投入和项目推进情况,实时督促县级财政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乡村振兴相关项目顺利推进。

  下一步,郑州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立足财政职能,积极担当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支持保障的历史重任,完善财政支持投入保障机制,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