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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财政局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网   |   发布时间:2019-11-21 10:09

  为深入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汝州市财政局着力推进财政管理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提高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运行质量,目前已逐步建立起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一是调整支出范围,明确主体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放管服”精神,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汝州市财政局关于划分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范围的通知》,科学界定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范围,适度扩大授权支付比例,强化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提高预算单位用款自主权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出台监控制度,完善监控规则。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汝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在预算执行信息系统中优化设置现金日支出超过5000元、单笔转账大于等于10万元、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其他账户转款、向上下级单位、本系统内单位账户转款等5项自动阻止的监控规则,增加大额支出拆分多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办公经费的支出”时系统自动提示请写明支出的具体内容、基本建设支出用途填写不规定系统自动提示请填写“第几次支付、支出进度”、指标类型与经济分类不符系统自动提示指标类型与经济分类需要相互对应不能混用、公务卡支出不符合规定系统自动提示按规定执行、经济分类科目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时系统自动提示请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等14项预警提示规则。监控规则的制定,夯实了我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制度基础。

  三是系统实时监控,强化资金监管。充分运用“制度+技术+信息”手段,正式上线运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预算单位在进行零余额账户资金支付申请操作时,支付符合规范类预警规则,系统自动预警,预算单位可自主规范;支付业务属于违规申请支付资金,系统自动阻止支付行为,待预算单位报送相关资料,财政部门审核后符合支付要求再给予通过,并对违规申请支付资金进行全程跟踪。在监控项目上,着力加大对授权支付单笔超限额、现金支出超限额、会议费、出国费、接待费、培训费等支付的监控力度,突出财务规范、财经纪律和资金安全。采取电话核查、重点核查、信息反馈等方式,掌控财政资金支付的具体情况和详细资料,发挥动态及时、综合分析等动态监控效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动态监控重大疑点问题,确保财政资金管理安全、高效、规范。随着各项功能的不断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现已成为我市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约束、防范地方财政支付风险的重要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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