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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财政局三个强化做好“亮剑回头看”惠民培训资金管理工作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网   |   发布时间:2019-11-14 16:34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按照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要求,明确各相关科室为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与监管的责任部门,切实做好惠民资金的审核、公示及拨付工作,防止出现虚报冒领惠民补贴资金的现象。

  二是强化资金拨付。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实事求是、规范审批、接受监督的发放原则,不断加大惠民培训资金监管力度。加强对财政惠民培训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的追踪问效,结合惠民培训资金性质,坚持做到把好三个关口:即把好审批关,做到按原则办事;把好落实关,重点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把好监督检查关,着力查处惠民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要求县(市、区)财政局切实履行惠民资金发放监管职责,不定期会同纪检、信用社等部门对各类惠民补贴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从严处理,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突出问题。同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惠民补贴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公开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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