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近日,驻马店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要求:
一是加强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管理。各预算单位不得擅自将财政资金从国库零余额账户转入本单位及其他预算单位各类银行账户,因特殊原因确需划转资金的,应报市财政局审核同意。
二是严格规范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分类管理。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驻马店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适用范围,向市财政局申报用款计划,其中: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统发工资单位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及个人福利性支出等必须采用直接支付。市财政局各部门预算管理科要对此严格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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