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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财政局“六到位”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网   |   发布时间:2019-05-16 15:57

  河南省濮阳市财政局主动作为,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对待社会各界监督投诉,着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问题,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和透明度。

  一是政策掌握到位。坚持学习与培训并重,熟练掌握有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政策文件,多渠道收集工作案例,集中学习研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在内的各类法律法规政策,邀请法律专家召开集中研讨会,加深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充分掌握处理投诉的方法步骤,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处理程序的合法合规。

  二是正面宣传到位。坚持投诉渠道的公开化,在日常宣传中,将质疑、投诉的内容纳入政府采购宣传范畴,拟定一次性告知事项,使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知晓流程,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法律权益,帮助供应商对其权利和义务、质疑与投诉等规定熟练掌握理解,促使其对政府采购投诉有全面的认识,树立良好的心态,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建立电话、信件、电子邮箱和意见箱等多种渠道的投诉途径,公开单位通信地址及投诉电话,及时接受各类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

  三是建章立制到位。建立政府采购投诉接待办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实行专人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群众来访、举报信件,对受理的投诉,以事实为依据,核查属实后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处理。同时,完善各项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制定了从供应商投诉事项的受理、调查核实、法律顾问联审、作出处理决定、接受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工作流程,对投诉处理程序进行严格规范。

  四是前置处理到位。建立“质疑报备制度”,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将质疑的相关简要情况进行书面报备,财政部门从政策把握、调查处理、操作程序、答复要点等方面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倡导采购人、代理机构与质疑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协商,力争达成一致意见,努力将争议化解在质疑阶段。

  五是审核制度到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诉案件审理的要求,实行全面审查制度,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投诉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规、是否依法质疑、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诉书的格式是否标准、投诉书副本数量是否足够,并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受理程序。同时,在调查处理时,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综合运用各种协查手段,弥补执法手段的不足。对于投诉处理决定书,在决定书发出前要经过内部会审、征询专家意见、法律顾问联审等会商程序,重大案件要征求法制部门意见,在将来可能的行政复议中取得主动。

  六是优化服务到位。通过制订一系列制度办法,探索和创新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有效形式,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效能入手,建立公正、透明、高效的处理机制,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服务方面,分清工作主次,以尊敬的心态、商量的口吻、有理有据地将问题摆上桌面,充分与投诉供应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沟通,必要时采取“上门送政策”的方式,让他们充分理解信任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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