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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财政局创新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模式 提升政府购买中介服务管理水平

来源:许昌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19-04-12 08:42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购买中介服务行为,营造公开公正、高效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9月许昌市财政局制定出台《许昌市市级政府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通过完善中介机构备选库、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健全淘汰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体系等一系列有效举措,不断提升政府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水平。截2019年3月,中介机构备选库共办理工程造价咨询类、审计检查类、资产评估类申报项目300多件,使用中介机构累计300多次,节约财政资金1300多万元,有力促进了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完善中介机构备选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过严格审核并公告、公示,共有会计审计、工程造价咨询、资产评估三大类109家中介机构入选中介机构备选库,选聘储备高端专业人员1800人,按照“管用分离,择优进库,随机抽取、综合评价、动态管理、绩效挂钩”的原则进行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聘请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时,在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通过公开抽签方式随机抽选,确保全市购买中介服务工作迈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是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制度管人管事,为政府购买中介服务“立规矩,栓笼头”,构建长效监管机制。针对中介机构行业存在的竞争无序、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收费混乱等问题,制定出台《许昌市市级政府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分类别设定中介服务价格最高费率上限,购买中介服务的价格门槛为市场指导价格的一半,抽取后竞价最低者优先,大幅压缩了可能存在的寻租交易空间,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三是健全淘汰退出机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诚信黑名单制度,规定详尽的执业标准和回避事项,奖优罚劣。对有重大违规经营事项和与被服务单位存在恶意串通、出具虚假报告等不诚信行为的,清除出备选库,倒逼中介机构不断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服务团队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是健全评价监督与责任追究体系。按照“谁使用,谁付费,谁评价”的原则,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法违规干预审计、评审、检查、评估结果。如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增强委托人的主体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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