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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财政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网   |   发布时间:2019-02-26 12:16

  一是落实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办法。联合科技部门,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有关规定,对新增的国家和省级研发机构,给予资金扶持。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编制公开焦作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焦作市考试考务费用目录清单、焦作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焦作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对纳入清单的收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更新,加大检查力度,确保降费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设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扩大应急转贷资金池覆盖范围。设立焦作市应急转贷平台,联合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印发《焦作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平台资金池规模为1.7亿元,签约银行10家。自2015年平台成立以来至2018年底,累计为192家企业办理转贷手续255笔,提供应急转贷资金27.9亿元,为我市中小企业有效解决贷款难、融资难问题。

  四是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模式。按照《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财政局积极依托河南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为平台,以实现与省财政厅对接的融资服务机构为支撑,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融资信息、支付信息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和融资服务机构融资需求与供给信息互通,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开展,有效改善企业融资服务,促进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良性互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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