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和省里高度重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和省财政厅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公开工作,制定出台了《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及上级部门有关精神,郑州市财政局印发《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郑财预〔2018〕560号),在省级公开规程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预算公开格式和内容。同时,加强对县(市、区)预算信息公开进行规范和指导,创新工作模式,抽调县(市、区)预算科业务骨干,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市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确保全市预算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下一步,郑州市财政局将积极组织开展2019年预算公开工作,并同步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互查,并参考省厅做法,对公开结果进行考核打分,并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对于市本级单位,郑州市财政局将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内容,并对单位公开信息逐一核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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