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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三个全覆盖”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网   |   发布时间:2018-12-07 11:05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统一部署,2015年10月,焦作市正式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以省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为标杆,实施对标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市本级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和县(市)区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顺利实现“三个全覆盖”,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实现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全覆盖”。2018年5月,在总结试点县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市财政部门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制定实施推进计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11个县(市)区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

  二是实现财政集中支付业务“全覆盖”。坚持“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将财政集中支付业务分解为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和财政汇总清算业务,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保证效果。截至10月底,市本级累计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61825笔,支付资金157.63亿元,累计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85497笔,支付资金11.37亿元,实现资金支付零差错。县(市)区正式实施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以来,累计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41334笔,支付资金46.77亿元,累计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35955笔,支付资金3.66亿元,提前完成省厅要求的2018年底前在县(市)区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目标任务。

  三是实现财政资金“全覆盖”。依托全省统一的财政预算执行系统,截至2018年10月,市县两级财政通过电子化支付的财政资金全面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实现财政资金“全覆盖”。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在全市的全面实施,打通了财政支付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提高了财政支付业务的办理效率,实现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控,建立了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完善了国库业务管理模式,打破了“孤岛效应”,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之间,实现了信息同步共享,强化了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和财务监督,提升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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