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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财政局四项措施大力支持郑新融合发展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网   |   发布时间:2018-10-22 10:27

  近年来,新乡市财政局在新乡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承接航空港、对接大郑州、服务大都市、形成大合力”的总体工作思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预算资金投入,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强与省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合作,建立转型发展基金,支持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大城市建设投融资改革,全方位支持郑新融合发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加强与省“两类”企业合作为切入点,打造郑新融合新载体

  为促进新乡区域资本市场发展,支持建设创新型经济社会,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郑新融合发展,经努力,新乡市与河南省财政厅功能类企业合作项目在今年6月份签约,重点就推进凤泉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城建设、引进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借力化解企业互保链风险等工作进行了深度对接和合作。生态城建设将与省中原豫资控股集团合资组建新乡生态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断创新投融资体制,搭建生态城建设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和途径,实现生态城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管理市场化,最终达到“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目的,形成“融资——投入——收益——再融资——再投入——再收益”的良性投融资机制,加快生态城的建设和发展。新乡市融资租赁工作作为金融创新品种将与省农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特邀请省农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新乡分公司,促进融资租赁工作向好发展。在化解企业互保链风险工作方面。主动与省中原资产和中原联创对接计划引进外力合作化解风险,在多次沟通的基础上形成了《新乡市部分担保链问题企业基本情况与风险化解方案》,此项工作的深入推进,也为全省在探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支持产业转型发展方面探索了新路径。

  二、以建立转型发展基金为抓手,打造“中国制造2025”郑新融合新支撑

  围绕市委经济发展的“六大专项”,谋划并筹建支持全市发展的“产业发展千亿级基金池”。坚持改拨为投、投贷结合,整合全市分散的各项基金组建母基金,市县联动叠加有效资产,设立专项支持基金或区域支持基金,筹建产业发展千亿级基金池引导社会资本、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等投向相关产业,探索“基金+市场+产业”模式,着力培育全市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实现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四链”互通互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截至目前,由新乡平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设立基金4只,通过基金直投项目和引进关联关系的基金投资的项目,直接惠及我市企业15户,放大资金4.6倍。

  三、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打造郑新科技融合新高地

  一是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持续提升科技支出占比。在2017年、2018年市财政安排自创区建设资金分别安排3.5亿元和4.3亿元,继续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各类相关资金,保障科技创新和自创区建设。二是完善财政科技政策体系,激发全市科技创新活力。调整政策,充分下放科研自主权。出台细则,支持普惠性科技发展。制定措施,强化自创区服务保障。三是创新社会资本投入机制,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完善政策措施,鼓励金融科技融合。从完善风险投资融资体系、加快推动股权投资、支持科技企业债券融资等方面,鼓励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积极推动我市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相融合。成立专项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加强省、市、区三级联动,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助力自创区建设。四是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创新引领型机构建设。成立物联网研究院(新乡)公司。推进生物育种中心建设。谋划推进中原纺织研究院新乡分院、新乡小麦产业研究院等产业研究院建设。

  四、以加快城市建设投融资改革为动力,打造郑新融合新走廊

  一是加强土地收储管理。树立经营城市理念,通过区域整体开发,积极盘活土地资源、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政府性资源,进一步提升储备土地的品质和增值收益,努力形成“融资——建设——再融资——再建设”的良好循环。在土地收储上坚持“两跟进”,即“基础设施投资到哪里,土地收储就跟进到哪里;土地收储落实到哪里,基础设施投资就跟进到哪里”。二是继续推进项目融资多种运作模式。对中心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继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土地征收前期入户调查和模拟拆迁,土地征收、收购相关的勘测、评估、审查和审计,储备土地项目征收拆迁安置等服务,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对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等,积极推进区片开发,市场化运作。对有收费机制的项目,如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热和医疗等项目,进行同类项目“捆绑打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施ppp运作模式。三是筹建“城市建设千亿级资金池”。积极推进事改企改革,盘活分散在部门有收益的存量资产,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注入平台公司,做大平台公司资产规模,增强融资发展能力。加大资产证券化探索实践力度,支持平台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私募债(ppn)、融资租赁等多种途径进行融资。充分发挥现有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合作。加强与省级基金合作,争取省级城建基金参与我市项目投资。筹建城市建设千亿级资金池,支持我市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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