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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财政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长垣县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18-10-08 15:19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长垣县财政局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财政局一把手为组长、驻局纪检组长和有关副职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在全系统下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长财字〔2018〕135号)文件,明确各责任领导、相关科室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统筹推进,形成合力。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两学一做”教育、“以案促改”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重点突破、有序推进。深入学习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扶贫领域的问责案例,注意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发案原因,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

  三是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实际情况,对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够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集中开展自查和整改。对全面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工作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驻局纪检组报告,由驻局纪检组按程序上报纪检监察部门。

  四是建章立制、巩固成果。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查处的问题逐类分析汇总,查摆问题根源,从体制机制上研究解决办法。把专项检查与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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