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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财政局“四加强”“四个进一步”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来源:鹤壁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18-09-25 17:2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鹤壁市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把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深化细化预算管理相结合、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相结合,与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相结合,把扫黑除恶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立了扫黑除恶小组联络人制度,负责对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二是加强服务保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政法、综治、公安等相关工作经费。2108年全市共安排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720万元,其中:市本级330万元、县区390万元,充分保障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同时积极配合政法、纪委监察委等部门办案,凡是认定为涉黑、涉恶、涉乱的部门资金,一律停拨、停付、立即冻结。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会同市政法部门,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确保扫黑除恶资金用于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扫黑除恶相关资金及时拨付。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标语、电子屏、微信群等媒介进行多方位宣传,及时转发、传播我市扫黑除恶成效。制定《鹤壁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承诺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签名。向社会公布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积极妥善受理群众举报。

  下一步,鹤壁市财政局将采取“四个进一步”措施,切实推进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学习。结合每周四支部学习制度,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宣传资料等,学深悟透上级要求,保证学习效果。

  三是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每季度研究经费保障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保证综治和平安建设资金、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办案经费、信访等资金及时拨付。

  四是进一步抓好宣传教育。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引导干部职工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识别、举报黑恶犯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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