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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财政大力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网   |   发布时间:2018-09-17 11:26

  近年来,河南省新乡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落实上级科技创新发展新要求,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完善政策体系,深化财政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搭建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支持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成效显著。

  一、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科技支出占比不断提升

  近年来,新乡市财政对科技方面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持续提升,为全市科技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其中,2016年、2017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分别为5.11亿元、8.5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60.92%、66.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57%、2.31%。2018年上半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为7.47亿元,同比增长3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3.31%,较上年同期提高0.61%。2016—2017年,新乡市科技支出比重连续两年居全省前列,2017年获得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奖励400万元。市级财政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幅放缓、收支矛盾加剧的情况下,通过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各类相关资金,有力地保障了自创区建设需求。2017年和2018年市财政安排自创区建设资金分别为3.5亿元和4.3亿元。

  二、完善财政科技政策体系,激发全市科技创新活力

  一是调整政策,充分下放科研自主权。为充分调动一线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积极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政策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新办〔2017〕48号),有针对性地在培训、差旅、会议和出国经费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以及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等方面,扩大市属高校、科研院所财政科研项目支配权、自主权,进一步增强了科研人员的成就感和获得感。二是出台细则,支持普惠性科技发展。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出台了《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财政资金奖补实施细则》(新财教〔2017〕12号),从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加大重大创新产品的激励力度、鼓励引进先进技术成果、深化产学研合作、支持“双创”载体建设、支持专利申请与维护等方面,制定普惠性财政科技政策,支持全市科技型企业发展。三是制定措施,强化自创区服务保障。落实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责任制,制定出台了《新乡市财政局支持服务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乡片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从组织机构、科技金融、审批流程、监督管理4个方面制定了13条政策措施,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服务保障。

  三、创新社会资本投入机制,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发展

  完善政策措施,鼓励金融科技融合。积极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全市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2017年出台了《关于推进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2017〕112号),从完善风险投资融资体系、加快推动股权投资、支持科技企业债券融资等10个方面,鼓励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积极推动我市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相融合。成立专项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加强省、市、区三级联动,联合中原证券下属中鼎开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助力自创区建设。目前,该基金作为省引导基金的子基金,计划首期规模为1.1亿元。

  四、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创新引领型机构建设

  一是成立物联网研究院(新乡)公司。代表市政府与中电科二十二所、牧野区和大唐智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物联网研究院(新乡)有限公司,制定《物联网研究院(新乡)有限公司章程》和《物联网研究院(新乡)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意向协议》。经过前期不懈努力,近期物联网研究院(新乡)有限公司将完成注册工作,准备运营。二是推进生物育种中心建设。与省农科院共同推进生物育种中心建设,目前我市出资方案拟定、公司注册等工作已初步完成。三是谋划推进产业研究院建设。谋划推进中原纺织研究院新乡分院、新乡小麦产业研究院等产业研究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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