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漯河市财政局作为全省财政系统唯一的一家单位,荣获“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受到了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授牌表彰。
“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是目前我省依法行政工作的最高荣誉,漯河市财政局长期广泛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与依法理财相结合,曾先后获得全国财政“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等荣誉称号,法治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成为常态,重大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法定程序,预算编制、预算调整严格按法定程序报市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认真梳理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和流程图,推进清权厘权、确权制权和减权放权,确保财政各项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是依法履职机制不断完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文书文本,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机制,确保财政业务、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三是法制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大力开展普法教育,邀请专家授课,开展自学讨论,组织测试考评,提升财政干部依法理财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扩大“双随机、一公开”随意抽查覆盖面,切实做到规范化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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