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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财政局精准施策 推进脱贫攻坚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网   |   发布时间:2018-08-30 11:01

  今年以来,平顶山市财政局围绕全市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目标,立足实际,坚持精准帮扶原则,以坚定的信心、过硬的举措、有效的行动,筹措资金支持全市脱贫攻坚。

  一、财政扶贫资金“投”得严

  平顶山市财政局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运行“安全”和“高效”两个关键,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开下达各县(市、区)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今年初,市财政局派出两个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组,对有脱贫任务的6个县(市、区)开展2017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期限,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加强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确保支农资金合规、高效使用。平顶山财政局组织编制《平顶山市脱贫攻坚制度汇编》,2017年底首次印发6000册,免费向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社区)、驻村第一书记发放,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因供不应求,2018年增印1530册,继续向全市财政扶贫工作人员免费发放。及时将各级、各部门出台的脱贫攻坚重要政策法规,以专栏形式在《平顶山日报》刊登。印制《平顶山市财政局精准扶贫政策明白卡》,多举措宣传扶贫政策,便于全市扶贫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及广大群众了解扶贫资金政策。设立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咨询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受理群众有关财政扶贫政策的咨询和财政资金违规问题的举报。

  二、财政脱贫攻坚工作流程审批快

  为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平顶山市财政局经过广泛调查、深入研究,进一步优化扶贫资金国库支付制度、扶贫项目政府采购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流程。改进国库支付制度,脱贫攻坚期间在下达扶贫资金指标时连同现金一并下达有关县(市、区),确保扶贫资金指标有现金保障。加强库款管理,合理调度资金,进一步清理暂付款和存量资金,收回的现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努力确保不因扶贫资金拨付问题影响扶贫项目进度。缩短扶贫资金项目评审周期,凡初步设计(包括概算)经当地发改部门或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正式批复的扶贫资金项目,不再进行概算评审。扶贫项目完成规划设计后可提前进行评审,开辟评审“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扶贫资金项目评审工作。实行扶贫资金项目限时办结制,对已经进入财政评审环节的项目,凡可以同时开展的评审工作程序并列运行。

  三、公共服务扶贫政策全

  实行“扶贫车间”奖补政策,支持在条件成熟的贫困村建立“扶贫车间”,带动创业扶贫,对与劳动年龄内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签订承揽合同,并在12个月内给付达到当年省定贫困线标准以上报酬的“扶贫车间”,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用于“扶贫车间”的管理运行。同时,对吸纳贫困人员20人以上的“扶贫车间”,前三年上缴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奖励给企业,用于“扶贫车间”扩大再生产,支持贫困村的产业发展。

  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医疗补充救助保险与人身意外保险。截至2018年5月31日,人身意外保险赔付183起,理赔金额284.8万元;医疗补充救助保险赔付21244人次,理赔金额1230.4万元。正在进行理赔程序的人身意外保险14起,预计理赔金额18万元;医疗补充救助保险4134人次,预计理赔金额608万元,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筹资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住房保险;继续推进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对按规定要求完成标准化卫生室建设的,市财政对每个卫生室给予3万元奖补,截至5月底共验收达到建设标准的贫困村卫生室346个,市财政下达奖补资金1038万元。

  四、培训指导工作抓得实

  平顶山财政局联合扶贫部门组织财政扶贫政策业务培训班,5月29日至31日,在卫东区委党校举办财政扶贫政策及实务培训班,对县、乡两级财政、扶贫部门具体业务人员230余人进行政策业务培训。6月20日至22日,又针对全市现有284个贫困村(含汝州45个)的扶贫专管员、基层扶贫工作人员共360余人,在宝丰县组织全市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培训班。至此,平顶山市实现对现有基层财政、扶贫干部职工培训全覆盖。培训中,平顶山财政局有关负责人根据近期在扶贫工作中的体会和思考,针对如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准把握扶贫政策,依法依规行政,确保资金高效、干部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互动交流,答疑解惑、排忧解难。通过扶贫政策与实务培训,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务实、分析细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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