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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五个明确”建立完善家庭医生优绩优酬考核付费机制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网   |   发布时间:2018-08-27 10:34

  近日,焦作市财政局会同市卫计委、市人社局联合出台《焦作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建立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相挂钩的家庭医生优绩优酬考核付费机制,推动该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了考核内容。包括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签约情况、履约情况、资金到位情况。

  二是明确了考核办法。按照“机构每月考评、县级半年抽查、市级年终考核”的原则,对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通过采取督查、现场考核、签约居民电话回访、查阅资料等形式,覆盖到每个参与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团队。

  三是明确了保障标准与资金拨付。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其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补助、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并按规定安排拨付资金。

  四是明确了绩效考核与资金结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基础上,县(市)区进行抽查复核并在县域内公布考核结果,并作为家庭医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医保资金和激励补助的拨付依据。其中:家庭医生签约激励补助人均5元和医保资金按参保人数人均10元用于团队签约服务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40元,用于签约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团队考核,完善团队内部考核机制,细化团队资金分配办法,做到家庭医生团队优绩优酬。

  五是明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签约服务中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激励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签约服务团队开展签约服务的经费、考核奖励、团队报酬,医保资金用于团队签约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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