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府购买服务热点专题 / 典型案例

河南省兰考县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分析与思考

来源:综合处   |   发布时间:2018-06-11 11:13

河南省兰考县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分析与思考

                   兰考县财政局综合科 侯忠臣

    政府购买服务是近年省委、省政府重点改革事项,也是财政部门一项重点工作,政府购买服务是促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有效途径,有助于理顺政府市场之间关系,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县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扎实有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一、政府购买服务基本情况

按照2018年财政厅工作要点,兰考县财政局积极推动预算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调查分析,研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推进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领域。通过加大宣传、建立制度、跟进机制、扩大试点、延伸范围、加强监督的做法,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2015年我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11个,涉及资金2884.26万元,2016年项目16个,涉及资金6606.57万元,2017年项目19个,涉及资金7288.83万元,为逐年递增趋势。今年,我县在民政、教育等领域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通过近两年的选取试点、推广、发现、解决开展过程中的新问题、总结经验,我县已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新途径。

二、取得的成效(案例分析)

在财政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试点中,以城镇街道公共环境管理服务为例,对我县城镇街道公共环境管理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分析。2017年安排预算资金529万元,环卫局作为购买服务项目的申报及组织招标部门,一直继续该试点,严格按照项目申报-预算评审-公开招标-资质审核-签订合同-日常监管-绩效考核的程序,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现县城道路保洁范围全覆盖。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制定了对承接主体考评办法及评分标准,政府部门成立了监理组和考评组,负责日常监管和月末考核,按合同对卫生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资金抵扣。同时量化标准,形成制度,我县专门制定了“十净一不见”标准,使购买服务双方均有标准可依。(兰考“十净一不见”标准,十净:路面净、绿化带净、道边净、排水口净、人行道净、果皮箱净、树周围净、墙角净、构筑物净、垃圾站及厕所净;一不见:不见垃圾)。

通过该试点的开展,一方面改变了传统环卫作业模式,公司以人工普扫、机械清扫、洒水降尘“三位一体”相结合方式,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5%;另一方面,创新了环卫管理模式,实行经理、主管负责制,进行定路段、定人员、定职责“三定模式”,分集管理、层层加压,环卫工人实行绩效管理,大大提高了一线队伍积极性,清扫保洁效果明显改善。第三,变革作业机制,实行了快速保洁制度,从源头上避免了垃圾落地现象,城区主次干道垃圾漂浮现象得到治理。

三、主要做法

(一)运用多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我县开展了近两年,社会各界、预算单位对政府购买服务虽了解,但熟悉并真正运用的不多。我县多方面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培训会、座谈会、专家讲座、电视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让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明确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政策的制定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保障,自2015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以来,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政办﹝201548号),印发了《兰考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兰财综﹝20152号),2016年政府出台了《兰考县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兰政文﹝2016114号),印发了《兰考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兰财综﹝201611号),2017年又印发了《兰考县<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兰财综﹝20178号),2017年底,我县又完成了部门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多项政策的出台、指导性目录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保障。

(三)机制跟进

 成立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各环节、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由县直到乡镇,通过制定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规定进度时限,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建立项目服务台帐,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四)选择民生关注高的项目为试点 

  根据我县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实际需求,结合财政预算安排、社会公众需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选择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进行试点,在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社区事务等项目进行试点,这些领域项目关注度高,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宣传更容易被社会公众接受。  

 (五)扩大试点,加强资金保障

     按照以事定费、费随事走的原则,我县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预算中统筹安排;在2018年预算中,我县根据稳步推进的原则,从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需要出发,将继续在养老服务、劳动就业等服务平台方面扩大试点范围,按部门编报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项目,在严格审核并报县人大批准后,及时安排预算资金。

    (六)加强监督指导

    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对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对存在的不合规问题,及时纠正;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挖掘工作典型,推广先进经验,积极引导,以点带面。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改革意识

    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样性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和路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同时加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财政部门牵头,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全力推进。

   (二)是将提高透明度和竞争度作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两大基点,引导、培育供方市场竞争主体

      政府购买服务是一个综合的过程,其中蕴含着复杂的管理问题,但究其根本,透明与竞争是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灵魂和抓手。培育公共服务市场,积极引导,降低门槛,简化登记手续,逐步形成充分竞争的供方市场;政府购买服务的精髓在于打破垄断,一旦竞争比较充分,有关公共产品(服务)的价格优惠自然会呈现,服务质量也会相应提高,提高财政资金效率的目的也能达到。

  (三)因地制宜,科学谋划,为改革的顺利实行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购买服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购买各项工作,协调处理各部门在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建立项目评价机制,专家组对购买服务项目定期考核,评价,保持项目运行质量;建立良好的消费者投诉机制,保证消费者向政府而不是向服务提供者进行投诉,必要的时候可建立由上级部门接受投诉的机制。

 (四)加强项目绩效评价

目前,我县各部门、单位作为购买主体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应在各自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购买服务项目信息,并对预算金额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购买服务项目实行绩效评价;县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

 

                                2018.05.10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