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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网   |   发布时间:2018-02-28 10:03

  本报告是由河南省财政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相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工作要求,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诉讼、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以便下载存阅。如有疑问,请与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25号;邮编:450008;电话:0371-65802015;传真:0371-65808300;电子邮箱:bangongshi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河南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微信等信息平台,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推进财政工作“五公开”。2017年度,河南省财政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9条,政策解读稿件78篇,办理依申请公开41项,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分别为7件和8件。同时,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200万元,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5次、受训1658人次,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重点内容

  河南省财政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2017年度财政工作部署,在“主动公开文件”栏目中于文件印发15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扩大知晓范围,积极做好财政重点工作的主动公开。

   1. 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

  制定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预〔2017〕170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预〔2017〕142号),明确了财政预决算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和公开内容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在门户网站设立“财政预决算公开”专题专栏,及时公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加强省直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由2016年的95家单位增加至2017年的108家单位。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内容,除继续公开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信息外,新增公开政府债务余额变动情况和分地区限额。

   2.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省财政厅及时公开减税降费政策,极大地提升了政策知晓度和实效性。积极公开“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和抵扣范围“双扩”政策,运用厅门户网站“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专栏,及时更新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考试考务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政策信息。

   3.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公开

  充分利用PPP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PPP相关政策法规、市场准入和投资、PPP重点项目等方面信息,通过2017第三届中国PPP融资论坛、PPP项目推介会等平台,推广河南PPP项目。截至目前,已通过PPP专栏累计发布信息537条、浏览次数达44万余次,《河南日报》《中国财经报》、人民网和新华网等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达28篇,其中:《河南日报》头版刊发新闻报道4篇。

   4. 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对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升级改造,扩大系统承载功能,增加页面内容,提升浏览速度,优化操作流程,通过图片新闻、内容提示、情况反映等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可视度和互动性。在各大报纸、网站上宣传报道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工作动态等100余次。

   5.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围绕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及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等税制改革,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政策文件,第一时间在《河南日报》《中国财经报》等杂志报纸上刊发相关的政策解读文件,确保企业和个人知晓政策、享受实惠,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落地实施。

   (二)主动公开方式

  河南省财政厅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和政务微信平台的宣传媒介作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平台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1. 提高门户网站服务能力和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服务水平,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形成基本信息、概况类信息、政务动态信息、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政策解读信息、互动交流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和专题专栏信息8大信息类型。在优化网页设计和栏目设置的同时,强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等为民服务功能。2017年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达到27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540条,解读信息发布78条,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用户达到68002人,10件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在线办理,办结用户申请事件1176496件、网友留言286件,“互联网+政务公开”取得较好的服务成效。

   2. 加强主流媒体合作宣传

  围绕规范PPP推广应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以及民生领域的财政支持保障等重点工作,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宣传,2017年度在《河南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人民网和新华网等主流媒体上发布政府信息宣传稿件273篇,进一步提高财政政策的知晓度和透明度。

   3. 推广政务微信宣传运用

  按照《关于做好河南省财政厅政务微信内容保障及相关推广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河南省财政厅强化责任落实,严核内容质量,加强微信推广。2017年度省财政厅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44条,网民订阅数量达到14346人次,较好地宣传了财政工作动态和政策精神。

  三、依法依规落实依申请公开

  河南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集中受理、分散办理、一单到底、全程跟踪”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7年度,省财政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1件,均按时保质办结,并通过邮政EMS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将答复意见和所需资料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河南省财政厅无受理投诉举报事项。收到行政复议案件7件,经复议后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收到行政诉讼案件8件,经诉讼裁决后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对照推进“五公开”要求,对照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需要,对照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我们仍有一些工作有待改善,如:政策解读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参与财政决策的方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互动交流的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政策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等。

  新的一年,省财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按照“五公开”要求,推动工作迈向新台阶: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抓好财政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把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采用数字化、图表化解读,增强政策文件的可读性和接受度;三是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积极搭建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让公众更多地参与到财政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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