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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公告

来源:监督检查局   |   发布时间:2017-07-24 12:58


 

河南省财政厅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财政部“查前公示,查后公告”的统一要求,现将河南省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及处理处罚结果公告如下: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所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2016年,河南省财政厅直接组织对43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设立条件、业务报备、财务管理、业务收费、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延伸检查了部分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检查结果表明,我省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较好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法规制度,执业质量较好,风险防控意识较强,内部控制体系比较完善。但是,仍然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风险意识不强,执业质量不高,职业道德较差。既存在档案管理不规范、业务报备不及时不准确、审计收费低等一般性问题;也存在对同一委托单位的同一事项,依据相同的审计证据出具不同结论的审计报告;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隐瞒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等严重执业质量问题。

按照执业质量问题的性质,河南省财政厅依法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处理处罚。对20家存在一般问题的事务所下达了整改通知;对义马新义、河南信和鑫、河南正延、河南恒业等8家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事务所和14名注册会计师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受到行政处罚的8家会计师事务所中,暂停执业事务所5家,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事务所3家。受到行政处罚的14名注册会计师中,暂停执行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名,警告注册会计师5名。另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的问题移交到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行业处理。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口头警告。

今后,河南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大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力度,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环境,提高行业整体执业水平,增强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心,不断促进河南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健康发展。

附件:2016年因执业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名单

2016行政处罚名单.xls

 

                              河南省财政厅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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