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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投入机制助力金融扶贫——访省财政厅厅长王东伟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7-07-19 18:13
    卢氏县扶贫小额信贷试点探索了新的运行机制,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运行模式。财政部门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创新机制,综合施策,充分发挥财政助力金融扶贫政策效用。”7月7日,省财政厅厅长王东伟在全省金融扶贫工作卢氏现场会上总结道。

    据了解,在总结卢氏县扶贫小额信贷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将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入方式,突出支持重点,调动各方参与金融扶贫的积极性。按照“政融联动、风险共担、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原则,采用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引导带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信贷支持。为此,王东伟表示,省财政厅创新三项投入方式,在全省金融扶贫工作中推广运用。

    首先是引入担保增信。对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担保费补助,利用省农信担保等政府性担保机构撬动金融资本,助力贫困县脱贫产业发展。

    其次,实施贷款贴息。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财政对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带贫企业的扶贫贷款,按照年贴息率2%进行贴息。

    再次,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贫困户、带贫企业扶贫贷款实际发生的风险,县级风险补偿金、参与银行、政府性担保机构和省担保集团分别按照一定比例分担风险。贫困县要统筹相关资金设立不低于30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金。此外,省辖市财政还要设立一定规模的风险代偿补偿金。

    “下一步,我们还要构建四个体系,建立健全风险熔断机制,有效防控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王东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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