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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启动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竞争立项工作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7-04-12 09:38

近日,省财政厅启动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竞争立项工作。本次竞争立项拟在前期各省辖市择优推荐和直管县自荐的基础上,通过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综合评价、网上公示等环节从42个县(市、区)中择优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

自2013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以来,省财政厅以编制美丽乡村建设中期规划为引领,探索构建了“竞争立项、标准管理、环境整治、运行维护、绩效考评”机制,形成了“一个引领、五项机制”的美丽乡村建设管理体系,并根据各地资源禀赋特点,探索了小城镇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发展特色产业、扶贫搬迁、传统村落保护等不同美丽乡村建设模式。2013年至2016年,省财政共投入奖补资金52亿元,实施562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引导市县财政投入、村民筹资筹劳、整合其他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约400亿元,极大的发挥了资金统筹集聚效应。项目实施区域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高,农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有力的推动了农村人口集聚、土地集中节约,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巩固,促进了“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目标的实现

进一步探索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新路径,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由点到面的突破,促进建设思路和理念层次的提升,树立我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标杆,省财政厅决定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工作,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乡镇政府所在地为主,兼顾重点中心村(特色村),力争经过2-3年的建设,使示范县镇村基础设施条件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运维长效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优化,镇村人口集聚效能明显增加,初步建立多元投入的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体制,将示范县域内的乡镇政府所在村及重点中心村(特色村)基本建成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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