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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6-06-23 19:44

根据《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14)310号)和《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豫财监〔2013288)有关规定,河南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2016年度校区合作奖励补助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16623629,共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省教育厅财务处、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和省财政厅教育事业处反映。

三、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采用实名。

四、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财务处:

王鹏 03716969186169691872(传真)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李哲 0371-69690108(传真)

省财政厅教育事业处:

于沂 03716580861065808622(传真)

 附件2016年度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项目入选名单.xls

 

                                  20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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