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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201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来源:监督检查局   |   发布时间:2016-04-18 09:24

河南省财政厅201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结合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和账表一致性检查,河南省财政厅统一组织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对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7所高校开展了201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是了解高校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掌握其执行国家高等教育和财税等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高校财务和会计行为。检查的重点主要是围绕科研经费等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预算编制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等方面展开。从检查结果来看,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规范和会计信息监管力度的加大,大部分单位能较好地执行《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高校行业会计法规制度等,单位会计核算逐步规范,会计信息质量逐步提高,风险防控意识逐步增强,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

但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高校在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本次检查共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3.47亿元,需引起高度重视。一是预算编制、执行及财政管理方面,存在预决算编制不完整、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擅自扩大开支范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等问题;二是资产管理方面,存在资产不实、资产已报废未销账、未及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三是会计核算及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收支不实,长期挂账未清理,原始凭证不合规,记账凭证无附件、附件不完整、跨期列支费用等问题;四是其他方面,存在新增借款未经审批、未经审批开立银行账户、部分财务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在集中审理、专家论证、充分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按照程序进行了处理处罚。共对5个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对1个单位下达了处罚决定,予以追缴违规资金上交省级财政。同时,省财政厅通过与被检查单位沟通检查情况、通报存在问题并提出加强管理建议等形式,得到相关主管部门、被检查单位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单位正积极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截止2016年3月底,已整改违规资金1.05亿元,正在整改违规资金10.36亿元,追缴财政资金152.75万元。

作为全省会计监督工作的主管行政部门,省财政厅将切实履行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对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惩处力度,维护财经秩序,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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