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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多措并举构建法治财政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07-15 19:28

    “六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洛阳市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财政执法环境不断优化,为加强财政管理,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做法:

  一、夯实基础,深入做好法律法规培训教育。该局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一是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民主法制观念;二是深入学习了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基本理论和省人大、省政府有关依法行政条例和规章,推进了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进程;三是深入学习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各项会计法规、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非税收入条例》、PPP政策等,强化了干部职工依法理财观念。四是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先后邀请到财政部专家领导、省市级专家领导20余人来我市专题授课。

  二、围绕中心任务,努力提高宣传效果。组织力量编印或征订惠农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营改增、政府采购等方面宣传资料向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和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及群众免费发放,广泛宣传财税法律知识;结合粮食直补(2015年惠农政策有改变,宣传计划正在有序推进中)、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以旧换新等实际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财政惠民政策,努力提高财政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增强群众遵守财政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创新形式,积极拓展宣传阵地。为增强社会各界对财税政策法规和财政改革的认知程度,积极推行财政政务公开。将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业务流程、服务承诺等内容专门在局外网网站上予以公布,对财政政策法规和财政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地宣传促进作用。同时,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培训、各类惠农补助资金、政府采购公告、招投标文件等重大行政行为也通过宣传栏、宣传册、报纸、网站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积极组织财政干部和社会财会人员等积极参与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网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在2012年财政部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中,洛阳市参赛人员获得一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2014年全省“宪法暨财税体制改革知识竞赛”中,洛阳市参赛率和平均成绩均居全省第一名。通过财政法规政策进社区、进广场、进企业等主题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社会力量创作财政法规政策主题漫画10余幅,以群众更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制定并完善了《洛阳市市级财政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业务工作规章制度和《洛阳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了如执法过错追究、重大案件处理备案等一系列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三是实行了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事前审核制度;四是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了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违法责任公示、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有效;五是为保证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制定实施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六是全面实行优化财政经济环境“六公开”制度。

  五、服务大局,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对局内业务文件、合同、协议、信息公开等事项进行事前法律法规审查把关,确保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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