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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生物质能领域开展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的通知

来源:国际处   |   发布时间:2015-06-29 12:08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

为贯彻《河南省2015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物质能的开发和利用,我厅将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在生物质能类领域开展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生物质能产业技术种类

生物质能产业的技术种类繁多,产品主要有生物质发电、沼气等。

(一) 生物质发电

生物质发电是指采用生物质作为原料进行发电,主要技术种类包括农林废气物直接燃烧发电、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等。

(二) 沼气发电

沼气发电是指将沼气作为内燃发电机组的燃料生产电力,沼气发电具有高效、节能、安全和环保等特点。

(三) 生物液体燃料

生物液体燃料主要包括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等。

二、  清洁发展委托贷款对象

清洁发展委托贷款对象为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资企业或中资控股企业。

三、  清洁发展委托贷款期限、利率和贷款规模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于公益性显著、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可适当延长至5年。

贷款利率在同期人民银行指导利率基础上下浮15%

四、  清洁发展委托贷款规模

单个项目申请贷款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贷款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5%)。

五、  工作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清洁发展委托贷款操作指南》,在本辖区内开展生物质能类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的征集工作,优先支持生物质发电类项目(例如:秸秆发电项目)。

六、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0371-65802211

豫财国际[2015]30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生物质能领域开展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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