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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公告

来源:监督检查局   |   发布时间:2014-05-27 08:34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省财政厅联合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直接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的内容,重点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设立条件、业务报备、财务管理、业务收费、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延伸检查了部分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按照财政部“五年检查一遍”的要求,2013年重点检查了80家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延伸检查企业84户。

检查结果表明,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规范和会计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较好地执行了《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法规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逐步提高,风险防控意识逐步增强,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准则不到位,既存在内部控制与档案管理、事务所设立条件、业务报备、审计收费等一般问题;也存在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审计程序不完善审计证据不充分,甚至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严重执业质量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对16家存在一般问题的事务所下达了整改通知;对19家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事务所和42名注册会计师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受到行政处罚的19家会计师事务所中,被撤销事务所执业资格1家,暂停执业三至六个月事务所7家,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事务所11家。受到行政处罚的42名注册会计师中,暂停执业九至十二个月的注册会计师4名,警告注册会计师38名。另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的问题移交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处理。

今后,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大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力度,全面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环境,提高行业整体执业水平,增强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心,不断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2013年受行政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xls

 

                                                        河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

                        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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