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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来源:监督检查局   |   发布时间:2013-04-03 09:39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2]67号)要求,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豫财监〔2012〕158号),统一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紧紧围绕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选择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检查:一是粮食行业。选择了48户经营粮食收储、运输、加工、销售等业务的地方粮食企业开展检查,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二是能源企业。选择了5户发电企业开展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国家能源安全。三是地方投融资企业。选择2户省级投融资平台开展检查,了解投融资平台运行情况,促进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推进“四资”整合运作。四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选择许昌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企业开展检查,并延伸检查土地、信贷、建设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了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完成情况,确保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落实到位。五是公立医院。选择全国医改试点城市洛阳市的6户公立医院开展检查,深入了解公立医院改革进展情况,保障医改政策的有效落实。

    检查结果表明,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规范和会计信息监管力度的加大,多数企业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制度,单位会计核算逐步规范,会计信息质量逐步提高,风险防控意识逐步增强,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

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企业执行《会计法》和相关准则不到位,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缴纳税款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存在白条入账,原始凭证不合规,假发票报账,账表、账账、账实不符,部分单位会计人员无证上岗,会计科目、账薄设置不规范等;部分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收入、支出、资产负债不实,大额使用现金,跨期列支费用等问题较突出。共检查发现违规资金251,900.55万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依法做出了严肃处理,共对62户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对17户单位下达了处罚决定,移送其他部门处理51户。截止目前,已经整改违规资金 142,002.31万元,对单位处以罚款79.74万元,补交税款280.29万元。

通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严肃了财经纪律。今后,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水平,有效遏制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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