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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做实“一事一议”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3-03-26 17:29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13124

本报讯 河南自2010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来,围绕让群众满意这一主要标准,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工作程序,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对于乡村公益事业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2010年,河南省选择信阳全市和汝州、孟津、原阳、长垣等15个县(市、区),启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首批试点,2011年在全省全面推开。

为保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扎实持续开展,河南省注重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先后出台了《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多个制度性文件,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规范。该省还在2012年深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管理年”活动,从规范规划编制、规范政府投入行为、规范制度建设、规范村民议事程序等方面开展规范管理工作,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河南做到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省财政厅要求各地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滚动项目库,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规划编制工作要与改善农村基本民生、与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相结合。

在实际工作中,河南严格工作程序,强化督促指导,并注重方式方法创新,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效果。

严格把好筹资筹劳关、审批关、建设关、安全关、验收关,对筹资筹劳限额、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实效性、工程质量等严格把关,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督促市县在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检查指导,在乡镇检查的基础上,深入乡村实地检查,确保项目的真实性,防止发生套取国家资金等现象。

为保证工作进度,河南提前预拨奖补资金,并适时组织人员到各地督促进度,指导工作,他们还建立了预算执行分析及通报制度,督促加快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建设和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县(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在一事一议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河南省还突出做好“四个结合”,即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资项目相结合,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相结合,与扶贫开发项目相结合,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省财政专门安排6亿元奖补资金,集中用于支持231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省级示范区每家平均补助258万元,扩大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河南还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形成的资产的管理作出了安排。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形成的资产,归议事村民集体所有,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

据了解,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河南优先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省级预算由2011年的8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8.5亿元,并全部执行到位。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底,3年来,全省包括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累计投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67亿元;省级财政安排投入17亿元。全省4万余个行政村共上报和审批立项6万余个,其中大部分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

这些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桥涵、村内环卫设施、村容美化亮化和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全省约4万行政村、超过1亿人次群众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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