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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是财政系统反腐倡廉的核心任务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站   |   发布时间:2013-03-05 09:26

本报讯 日前,在江苏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视频会议上,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捍东表示,要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作为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治本之策。

刘捍东认为,财政部门掌握着财政资金的分配建议权和管理监督权,以制度规范财政权力的正确行使,是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任务。

刘捍东要求江苏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突出提升制度建设的责任感,认真学习遵守财政各项制度规定。要更加注重提升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构建由财政法规、财政规章、财政规范性文件、财政工作实施细则构成的层次清晰、内容完备、符合江苏特色的财政制度体系,从而实现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要突出提升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全面强化制度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会计管理等各项财政制度建设,将财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都纳入制度约束之下。要以提升效能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机关运转全过程都有章可循,研究制定财政促进厉行节约的制度办法,全力支持整治公款消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制度,建立竞争择优的机制,让能干者有舞台,使实干者获重用,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要以深化财政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健全完善财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

刘捍东特别强调要注重制度建设的先进性。江苏财政的改革发展要适应服务“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时代要求,财政制度设计要体现创新性、前瞻性和预见性。要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机制、专项资金竞争性立项分配、财政资金必要的有偿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建立财政资金可追溯机制等方面勇于先行先试,率先出台相应的制度,力争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同时,要突出提升制度建设的执行力,着力完善制度执行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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