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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跨越式发展

来源:财政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2-11-06 16:44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超前谋划,大胆创新,初步构建了从资源评价、技术研发到产业化示范和市场培育各个层次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和海洋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跨越式发展。

  风力发电迅猛发展。近年来,按照国务院领导和有关指示精神,财政部牵头制定实施了一揽子促进风电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央财政2007-2011年累计安排2.9亿元,用于支持开展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价,摸清了风能资源家底;累计安排3亿多元采取“悬赏制”方式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大功率风电机组;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支持风力发电并网。在一系列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我国风电装机规模五年内保持了年均翻一番的增速,到2011年底累计达到6236万千瓦,跃居世界第一;自主设计的3兆瓦风电机组已经批量生产,10兆瓦以上的风电机组也在设计中。

  光伏发电后来居上。不断加大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光伏发电屋顶计划实施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利用既有建筑和新建筑建设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扩大光伏产品在国内的市场应用。近年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39亿元,支持建设示范项目160万千瓦,带动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300万千瓦,到2011年底我国位列世界第5位,光伏发电建设成本从30多元/瓦降低到目前12元/瓦左右,其成本比行业预计提前3年进入1元时代,受到国务院领导的高度肯定,认为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对于转方式、调结构“都有重要意义”。

  生物质能源发展步伐加快。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发展生物燃料乙醇,目前产能规模已达到209万吨,实现了在10省市的封闭运行,乙醇汽油的消费量占全国汽油消费量近20%,成为世界第三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国和消费国。积极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每年安排约3亿元用于支持将200多万吨废弃秸秆转化为商品能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秸秆焚烧问题。积极支持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在全国108个县(市)开展了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试点,探索在农村充分利用农林和生活剩余废弃物满足自身能源需要的有效道路。

  海洋能开发利用稳步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开展了10个大型海洋能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和一大批研究试验及支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吸引了有实力的企业和研究机构纷纷进军海洋能开发利用领域,海洋能技术转化与示范效应不断体现,为解决我国沿海特别是海岛地区能源短缺提供一条重要途径,加速了我国海洋能关键技术和装备自主研发成熟的进程。同时,勘察、选划出了一批潮汐电站站址,为下一步潮汐能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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