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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投入 扩大消费如虎添翼

来源:财政部网站   |   发布时间:2012-11-02 09:55

  近年来,中央财政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特别是在当前适应消费能力提高、消费升级加快的需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杠杆作用,进一步激发与释放消费需求,并协调好产业升级与扩大消费的关系,将扩大消费建立在有效供给基础上,多层次、全方位、大格局构建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形成扩大消费—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良性循环机制。

  打造“下乡”平台,扩大农村消费。2007年12月,财政部、商务部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试点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对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按照售价的13%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此后,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实施力度不断加大,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并于2009年2月推广至全国,实施期限统一确定为4年。据统计,截至2012年9月底,全国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75亿件,销售金额6598亿元,发放补贴759亿元,充分发挥了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政策效果。

  在家电下乡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借鉴家电下乡政策经验和操作平台,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于2009年2月起,陆续启动实施了摩托车下乡和汽车下乡,对农民购买指定车型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摩托车下乡13%,汽车下乡10%)。政策实施后,进展顺利,农民购买踊跃。2010年12月汽车下乡政策到期终止时,累计补贴下乡汽车490万辆,兑付补贴资金219亿元。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期限4年,将于2013年1月到期终止,截至2012年9月底,累计销售下乡摩托车5467万辆,销售金额1211亿元,发放补贴145亿元。通过实施摩托车下乡和汽车下乡,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了汽车行业快速发展。

  开展“以旧换新”,促进消费升级。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有效扩大消费,2009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以旧换新”政策,目前均已到期截止。据统计,2009—2011年实行“家电以旧换新”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贴资金320亿元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该项政策有效促进了城市居民消费升级,以及家电回收拆解等产业发展。为加快淘汰老旧汽车、“黄标车”,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2009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限为2009年6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共发放补贴资金81.5亿元,鼓励换购车辆59万辆。

  扩大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推动绿色消费。2007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将扩大消费与节能减排结合起来,2007—2011年累计安排资金316亿元,支持推广5.2亿支高效照明产品,5000多万台高效节能空调,460万辆节能汽车,直接形成年节电280亿千瓦时,拉动消费5500多亿元。今年安排350亿元资金,新增推广两类消费品和四类工业产品,并不断完善推广政策措施。

  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改善消费环境。为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自2009年起,中央财政大幅度增加了原有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并新设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下乡流通网络建设等,完善农村流通体系;支持“双百市场工程”、“农超对接”等,搭建农产品流通网络;支持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等,完善生产、生活服务体系,促进商贸企业发展。上述财政政策对完善流通网络、提升流通水平、改善人民生活、拉动消费、带动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中央财政还设立了“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供销社系统农资和农副产品服务网络的改造运营。近5年来,累计安排资金44亿元,有力支持了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并带动了各级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对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扶持,促进了社会资本向农村流通领域的投入。

  支持现代服务业,拓展消费新领域。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精神,2011年起,财政部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开展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通过集中资金,集成政策,重点支持,探索发展现代服务业有效模式。按照“区域与行业并重”的思路,2011年、2012年,累计安排资金54.6亿元,选择北京中关村等8个园区(地区)开展了区域试点;选择广告业、电子商务等两个领域开展了行业试点。试点有效调动了试点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带动了社会资本投入,推动了现代服务业集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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